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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財務資訊

1董事長、董事及監察人支領薪酬或費用情形

薪酬

最高一級私立學校教師本職最高年功薪、學術研究費及一級主管之主管加給合計數。

出席費

交通費

每人每場次
新臺幣1萬元

大眾運輸

除臺鐵無須檢據,以自強號票價報支外,餘依規定檢據(票根或購票證明)實報實支。

定額給付

除視訊出席者及到府接送者外,短程車資每人每場次新臺幣500元。

2、其他每一筆收支超過10萬元之項目逐項公開。

學年度

會計項目

金額

摘要

112

董事會支出–業務費

國外出差旅費

24萬5,177元

卓董事長112年8月13日至23日參加立法委員吳玉琴國會辦公室與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共同主辦「2023美國社區整合照顧研習暨參訪交流計劃」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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